報失財物要先開香港警務處「關於電子報案中心」這一頁,確認登入方式,再進表。自 2025 年 8 月起,所有電子報案表格都要用「智方便」或「香港警務處數碼服務登入」提交;報失財物走同一道門。
緊急事故仍打 999。電子報案中心處理的是非緊急事項。入口有三個:警隊公眾網頁、香港警察流動應用程式,以及警署裡的自助服務機。
先開說明頁,再用智方便進表
說明頁是 關於電子報案中心。用智方便或警務處數碼服務登入之後,系統會讀取已登記的個人資料,自動填進表格。
流動應用程式的介紹頁在 香港警察流動應用程式。打開之後進入電子報案中心,再選報失財物。警務處一般查詢頁也把「報失財物」列在電子報案中心的表格之內。
登入「香港警務處數碼服務登入」若遇到問題,說明頁給的支援熱線是 8226 1886,二十四小時。這條線是帳戶問題,不是報案進度。
提交之後看編號和電郵
表格填妥,系統會編一個電子報案編號。警方說,完成後約 15 分鐘會以電郵確認收妥。沒有收到這封信,致電 2860 2000 向電子報案中心查詢。
提交當下可以下載報案摘要的 PDF。說明頁寫得很具體:關掉頁面之後不能再取這份摘要,所以要在離開前存檔。已提交的電郵地址不能改,表格內容也不能在原單上修改。要補充,就另交一份新表格,在詳情欄寫上原來的電子報案編號。第二封確認電郵會附上跟進報案室的聯絡方法。
附件上限是 50MB。地圖可以點選地點,地址欄會跟着顯示,也可以改。
48 小時暫存不在報失這張表
說明頁把「暫存 48 小時」寫在「舉報科技罪案及騙案表格」底下。報案人可以先存,48 小時內用同一個智方便或數碼服務帳戶再登入,繼續改或提交。逾期未交,該表不當作已呈交。
報失財物沒有這一句。填到一半離開,不要假設系統仍替你留着。科技罪案那張表的暫存,也不能拿來當作失物報告已經遞交。
| 要看的項目 | 警務處頁上的寫法 |
|---|---|
| 先開的說明頁 | 關於電子報案中心 |
| 表格範圍 | 一般查詢列明電子報案中心包括報失財物 |
| 登入 | 智方便,或香港警務處數碼服務登入 |
| 三個入口 | 警隊公眾網頁、香港警察流動應用程式、警署自助服務機 |
| 應用程式介紹 | hkp-app.police.gov.hk |
| 提交後 | 電子報案編號;約 15 分鐘電郵確認 |
| 摘要 PDF | 提交後可下載;關閉頁面後不能再取 |
| 附件上限 | 50MB |
| 48 小時暫存 | 只適用於舉報科技罪案及騙案表格 |
| 報案查詢 | 2860 2000 |
| 登入支援 | 8226 1886 |
總結
報失財物先開「關於電子報案中心」,用智方便或警務處數碼服務登入,再在網頁、警察流動應用程式或警署自助服務機進入電子報案中心。交表後立刻保存 PDF 和電子報案編號,並等那封約 15 分鐘的確認電郵。48 小時暫存只屬於科技罪案及騙案那張表。
